9月11日,以桂林市农机局纪检组长粟一平为督查组组长的一行三人到灵川县开展2015年第一次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督查。
桂林市农机局督查组首先到灵川县政务中心农机局窗口了解补贴办理情况,认真察看了补贴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宣传资料、工作经费、政策公示等情况。随后,桂林市农机局督查组与灵川县农机局四人分成两个小组,分别对三街镇、潭下镇共4个村委34户农户进行机具核查。核查机具有:微耕机、手拖、果蔬烘干机、种子催芽机、微灌首部等,重点对果蔬烘干机、种子催芽机、微灌首部等补贴额度大的机具进行了检查。今年灵川县第一、二批中央补贴资金共700万元,截止9月10日,全县共办理果蔬烘干机、种子催芽机、微灌首部660台套,占用中央补贴资金545.455万元,占中央补贴资金的77.92%,占用补贴资金比例大。桂林市局督查组要求灵川县对以上三类机具进行重点检查,认真核对机具编号,务必要“见机、见人、见票”,核查率要求100%。
最后,督查组还抽查了三家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认真查看了经销商工商营业执照、补贴产品标识、“三公示”等,并对其办理补贴情况、销售台账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
通过检查,桂林市农机局督查组肯定了灵川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成绩,同时希望灵川县农机局加大力度,加快步伐,争取早日把补贴资金全部兑付到农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