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监督管理,保证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确保农机购机补贴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维护国家财政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自治区审计厅组织核查人员到灵川县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精准核查行动。
核查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对灵川县2013年至2015年办理购机补贴机具进行核查。
2015年10月27日核查小组到灵川县潭下镇的老街村委、大义村委、薛家村委进村入户核查,核查人员细致了解农机时间、购机价格、机具质量、性能、补贴资金到位等情况。
本次核查机具26台套,有微耕机、果蔬烘干机、手扶拖拉机、动力喷雾机、轮式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等机具,共涉补贴资金88.894万元,其中国家补贴金额57.384万元,省补贴金额31.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