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发的文件中获悉,自治区财政分两批安排给扶绥县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1700万元,其中第一批1070万元(中央资金1000万元,自治区资金70万元),第二批630万元(中央资金500万元,自治区资金130万元)。
据悉,2015年,扶绥县根据区、市相关文件要求,精心制订了《扶绥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三年不变。2016年扶绥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延续2015年的实施方案,继续按规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重点保证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的农机具补贴,围绕全县农机化发展重点,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强大效应,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机具,进一步夯实全县农业机械化装备能力,提高全县的农机化综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