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县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以及《百色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隆林县农机局制定了《隆林各族自治县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制定有工作原则,具体分有现场指挥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治安维护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落实任务到组,责任到位,细化到人,应急工作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确保重特大事故发生应急得到妥善处理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