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农厅发(2019)247号文件,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业部办公厅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133号),荔浦市农机中心积极开展此项活动,制定措施,认真落实。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中心认真抓好、做好拖拉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的如下工作:1、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横幅、标语、短信平台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深入到建筑工地、石场、集市等重点区域发放资料。 2、加强执法打击力度,监理人员积极上路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对报废拖拉机的处罚力度。 3、开展报废拖拉机进行摸底调查任务,布置全市各乡镇农机管理员负责做好本辖区拖拉机调查摸底工作。到目前为止,该中心悬挂横幅16条、张贴标语172条,发放资料139份,发布短信1370条,检查拖拉机65台,收到各乡镇摸底调查表2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