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拖拉机培训实行社会化,根据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相关规定,今年4月份,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对鹿寨县吉通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提交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经现场评审,该培训机构符合拖拉机驾驶培训办学条件。
6月15日,鹿寨县农业农村局为鹿寨县吉通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颁发《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这是鹿寨县为民营企业颁发的首张《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标志着鹿寨县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工作推向社会化。
当天,鹿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陈红带队现场参观了该培训机构的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并要求培训机构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计划大纲开展培训,规范农机驾驶人员的操作技技能和安全意识,提高拖拉机驾驶人员的操作水平和农机作业效率,筑牢安全生产防线,降低农机安全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