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找准存在困难和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机购置补贴结算进度;强化执纪监督,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2020年11月3-5日自治区农机中心督查组范军灿部长一行4人在桂林市农机中心副主任莫秋冬等的陪同下对桂林市农机中心和龙胜县、灌阳县农机中心开展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及龙胜县、灌阳县内的六家补贴产品经销商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核查工作。一、对桂林市农机中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检查了:1、对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落实补贴政策的监督管理工作是否有效开展;2、党风廉政教育开展、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落实、补贴工作实施责任书签署情况;3、市级财政安排工作经费情况;4、对举报投诉查处工作组织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5、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是否及时完成等,重点检查了去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二、对龙胜县和灌阳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主要检查了:1、完成今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进度;2、中央补贴资金兑付情况,重点了解造成兑付难现象的原因;3、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切实发挥了组织领导作用,特别是单户群众购买多台机具时,是否通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各组成单位作用发挥如何,县级财政安排落实工作经费情况,多部门联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否扎实有效;4、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和宣传渠道是否畅通。2020年度补贴资金额度和享受补贴的农民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是否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开;5、是全价购机后对农民群众筹资是否采取必要的支持措施,以及购机户补贴款兑付是否及时足额等;6、举报投诉查处和问责情况,已被取消补贴产品经销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是否采取不法方式重新进入补贴产品经营领域。三、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主要检查了:1、经销商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2、经销商是否张贴有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3、检查经销商是否有违法违规情况(如减少配置变相涨价、以小充大、虚报购机骗补、以没有补贴的产品冒充有补贴的产品销售等);4、列有补贴产品基本配置参数、销售价格、补贴额等信息的公示牌是否在显要位置展示;5、查看经销商经销的补贴产品是否有生产企业委托书、销售合同;6、检查经销商销售的产品是否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7、核查经销商是否有虚开发票情况;8、补贴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供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9、抽查经销商的历史沿革情况,以及近年是否被县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惩处、有关人员是否被司法机关查处等。
今年自治区农机中心下达桂林市4000万元的绩效目标任务。桂林市农机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早部署早安排,在1月9日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会上部署强调,各县(市、区)中心要主动作为、勇挑重担,要求各县(市、区)农机中心抓住雨季来临之前,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力度、做好补贴相关宣传,为之后疫情期间补贴工作的开展提前做好了准备。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市农机中心分成4个组,由中心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调研工作,掌握农民购机意向及资金需求情况,了解农机经销商复工复产情况,为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截止11月2日,各县(市、区)农机中心争取并落实使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733.642万元,占4000万元绩效目标任务343.3%。全市共补贴各类农机具20838台(套),受益农户15912户。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户账号的已结算中央资金5552.472万元,占4000万元资金绩效任务的138.8%,桂林市2020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农机具购置补贴使用资金量和已结算资金量名列全区第一。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农机中心对各县(市、区)农机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在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严加监督,要求严格按规定办理。市农业农村局分别于6月15-18日、10月19-23日组织了两次全市范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项督查活动,市农业农村局由3名领导亲自带队共11名工作人员分成3个组对13县(市、区)进行督查。督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台账、实地入户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抽查了208个购机户、52家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涉及46个乡镇、92个村委,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精准、安全、高效使用,促进“三农”工作全面发展。
自治区农机中心督查组对我市、县开展的农机购置补贴督查,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并对我市农机部门开展购机补贴工作,领导重视,早部署早安排,深入基层,敢担当,严格监督和规范操作的做法给与了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