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恭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恭政办【2011】101号),结合《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列入县级重点监督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的通知》的总体要求,恭城县农机局决定继续深化联合执法勤务机制,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全县辖区内道路联合开展拖拉机及其驾驶人交通安全执法监督工作。
为切实开展好联合执法行动,县农机局与交警部门首先成立了联合执法领导小组,明确了农机、交警联合执法组织机构,由联合执法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农机、交警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其次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一是联合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主要是分析形势,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总结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等。二是联合巡查制度。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中,从县农机监理站和交警大队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农机监理人员和公安交警,定期开展联合动态巡查。三是明确工作方式。农机、交警联合开展农机执法检查和动态巡查,对无牌无证、未年检的拖拉机及驾驶人要填发《农机安全监理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依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办牌办证;对超速超载、人贷混装、私自拼装改装以及车身反光标识不全等违法违章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态度恶劣,拒不接受检查和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依法予以查扣。
结合近几年的联合执法,县农机局及时总结联合执法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联合执法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措施,不断完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通过联合执法的不断深入开展,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农机安全意识,有力地打击了拖拉机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巩固了“平安农机”活动成果,对保障农村道路安全畅通,保证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产生了十分重要的意义。